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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 〔2022〕10号)

发布时间:2022-04-26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营造巩固“开好党代会、迎接二十大”的良好安全环境和氛围,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总体要求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稳定,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制度,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市各级党委要靠前研究解决安全发展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各级部门要主动担当、认真履责,各类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共同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各环节。

(二)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分解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融合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明确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项目化、清单化、机制化推进,不折不扣逐条抓好落实。持续开展“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反思整改,聚焦“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基层基础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全市自然灾害防治需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等项目。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联动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检查,各区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检查工作,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督导,建立排查、研判、处置、反馈一体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问题。采取自查自改、帮查帮改、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4种方式,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等6种形态,全面排查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走过场、不认真、不深入导致隐患疏漏,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检查发现难以立行立改的重大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或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依据部门职责分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开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外力破坏城镇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占压城镇燃气、成品油管道安全隐患。由市公安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由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水上、轨道交通安全隐患。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危险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实问题。由市应急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问题。由市文化旅游委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安全隐患。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隐患。由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特别是非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由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由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其他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把关和系统治理。健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查“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项目,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开展项目审批“头看”,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要坚决予以纠正、限时整改。督促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范畴实行统一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建设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坚持“用谁资质谁负责、挂谁牌子谁负责”原则,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资质方,严格依法追究单位、个人责任。

(六)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解决不愿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坚持行业监管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规范,深入开展执法“清零”行动和执法强度提升行动,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健全联合惩戒和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非治违”,突出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依法从重惩处。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加强属地、行业联动,对各类事故依法开展调查,严肃追究责任。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制定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实施意见。全市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人员、资金、车辆等保障。

(八)做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使用、补给等全环节管理,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加快建设全市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加强“专、常、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落实应对极端天气和过境洪水“12 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健全“熔断”机制,完善预警“叫应”机制,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规范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九)抓好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特殊时段,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厅级干部在片区、处级干部在区县、一般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重点企业单位,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开展集中指导。举办各类竞赛、展会、演出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确保活动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时段靠前开展现场调研、专题研究部署、解决突出矛盾。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委会议要求,每月研究调度、协调落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日周月”制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区县安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探索实体化运行。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市各级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收回。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需要,研究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实施。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必查内容,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故意增设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等行为。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挂牌公示制度,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整改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难题。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负责人公示履职制度,全面推广责任清单、风险清单、操作卡、应急卡“两单两卡”,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纪实制度,建立安全履职档案,实行周检查、月通报,适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述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责任和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市、区县安委会要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每月开展督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6日